关于茶叶包装最新通告,截至2026年 8 月 26 日,茶叶包装需同时遵守已生效的过度包装强制标准与即将实施的标签新规(过渡期内可沿用旧标):
一、当前必须执行的标准(已生效)
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第2 号修改单(2025 年 3 月 1 日起全面实施):
包装层数:≤3层(原为 4 层);
包装成本占比:售价≥200元产品 ≤15%,其他 ≤20%;
禁用材料:不得含贵金属、红木;
包装质量比:包装总质量 ≤内装物质量的8倍;
空隙率(k值)细化:
紧压茶k=9;普通茶叶 k=13;
太平猴魁、六安瓜片、安吉白茶、武夷岩茶等特定品种k=20;
叶/花类代用茶k=60;
不计入层数情形:敞口手提袋、袋泡茶内膜、紧贴紧压茶的纸/塑/铝箔(厚<0.03mm)、生产用滤纸等。
注:2025年 3 月 1 日前按旧标生产的合规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二、即将实施的新标签标准
(2027年 3 月 16 日强制落地,目前为过渡期)
GB 7718—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2025 年总局第 100 号令):
适用范围扩大:含“计量称重销售”的预包装茶叶(如茶店分装罐装茶)也需贴完整标签;
日期标注升级:必须清晰标示"保质期到期日"(年/月/日顺序);
允许补充“消费保存期”(≥保质期),但禁止仅写“长期保存”(普洱茶、白茶等需量化具体年限);
食品名称规范:非标准名需加属性,如“翠芽(绿茶)”;香精调味茶须冠以"××风味”;
字符尺寸强制化:生产日期/到期日字体高度需高于其他信息,且依包装面积阶梯递增;
产地标注:由强制改为自愿(但建议标注以提升价值);
数字标签鼓励:支持二维码展示溯源、配料来源、冲泡指南等扩展信息;禁止内容:不得宣称保健功效、使用“特供/专供”等违禁词。
过渡期至2027年 3 月 15 日:企业可提前切换新标;2027 年 3 月 16 日后新生产产品必须合规。
实操建议
立即自查包装层数、成本、材质是否符合GB 23350 修改单;
启动标签改版:依据GB/T 47141—2026《食品保质期确定指南》科学核定保质期,避免模糊表述;
预留缓冲库存:2027年 3 月前消化旧版包材,确保无缝衔接新标。
(注:出口茶叶需另行符合目的国法规,不适用上述国内强制标准。)
二审:刘勇志 三审:徐嘉民